正義公司堅稱進口食用牛油,高市府、屏縣府15日提出質疑,民國100年迄今正義自澳洲進口46批牛油,雖附上公證單位「精煉後可供人體使用」報告,但其中有24批與飼料牛油合艙,直斷根本是同批貨源,暗批食藥署輕易放行。對此,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,正義油品進口依食品報驗,食藥署也以食品的規格抽檢,被抽中的3次都合格,請地方來公文,不要在記者會上嗆聲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屏東縣副縣長鐘佳濱昨拿出報關單據直指,正義與其他6家業者團購牛油,同艘船卻有食用級、飼料用2種不同申報結果。他請教海運人士獲悉,這些貨主使用共同分配表,代表物料間可互相流通,由此可見是同批貨物。他說,雖然,正義拿出澳洲公證單位報告指出,「精煉後適合人體使用(fit for human use after refining)」,但可「使」用或「食」用,根本在玩文字遊戲,呼籲食藥署查個明白。高市衛生局長何啟功建議,疑慮還未釐清應暫時停用正義產品,並說「飼料油給人吃於法不容,民眾也難以接受!」昨天已將正義油及同批進貨飼料油分別送驗,比對酸價值是否相同,報告最快1周後出爐。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,正義公司從100年到現在,從澳洲進口46批「beef tallow(牛油)」申報作食品用途,這些油品非飼料油也非食用油,而是第一道提煉出的「初榨原牛油」,可精煉為食用油或作為飼料油,就像粗鹽是第一道程序,可再作為精製鹽一樣。姜郁美表示,因正義公司是申報食品,所以食藥署也以食品的規格檢驗,依照2%到5%的抽查比率,46批中總共被抽查3批,包含重金屬等檢驗,都符合我國對食用油脂的檢驗標準。將要求正義公司說明精煉方法,地方政府也已針對成品油抽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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